發布時間:2021-06-24 14:41:18來源:魔方格
根據《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》了解到2021年江蘇泰州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1月6-7日。
一、202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
考試時間 | 2021年11月6日、7日 | |
考試科目 |
《消防安全技術實務》《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》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 | |
考試方式 | 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采用筆試,閉卷考試方式。 |
二、2021年江蘇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方式:
(一)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、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、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。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。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,應試人員考試時應注意下述事項:1.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(試卷封二)和作答須知(專用答題卡首頁);2.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3.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。
(二)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,參加3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;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1科)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,方可獲得資格證書。
根據部考試中心《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5〕168號)的規定,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。
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,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。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應試人員應試時,必須攜帶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《居民身份證》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》原件方可進入考場,并在監考老師處的《考場座次表》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。
(四)應試人員應試時,應攜帶黑色墨水筆、橡皮、2B鉛筆(填涂卡用)、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。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,攜帶者必須關機,放在考場指定位置。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,一律按違紀處理。
(五)考場上備有草稿紙,供應試人員索取,考后回收。考試結束后,在監考老師處的《考場座次表》上“交卷簽字”欄簽名。